當天沒喝酒,吃了一碗面被查出酒駕!酒精測試
當天沒喝酒,吃了一碗面被查出酒駕!酒精測試儀15算酒駕嗎?年未單位聚餐,男子一高興一斤白酒下了肚,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中午他開車上路仍被查處是酒駕。1月1日中午,十堰公安交管局四大隊民警在西城路葉家灣路段查獲了這名酒駕男子。

1月1日中午,四大隊民警在張灣區西城路葉家灣路段開展酒駕查處專項行動。13時23分許,一輛車號牌為鄂C892XX的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過檢查點時,民警對司機李某進行例行檢查,發現李某有酒后駕車嫌疑,遂讓李某下車接受檢查。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我中午沒喝酒,怎么可能是酒駕呢?”面對結果,李某一臉愕然。李某稱,當天早上,他沒有喝酒,中午在西溝口吃了一碗面,然后駕車走到這里就被交警攔下了。
“那你是不是昨天晚上喝了酒啊?”民警問道。
“是的,昨天晚上喝了不少酒。”47歲的李某告訴民警,前一天晚上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單位同事在一起小聚,他一高興,就多喝了幾杯白酒,大約有1斤。喝完酒就回家睡覺去了,沒想到第二天中午還能測出是酒駕。李某將面臨一次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十堰晚報秦楚網全媒體 記者 楊建波 特約記者 陳 霞 通訊員 李 莎 編發:幻影)
【來源:十堰晚報】
酒精測試儀15算酒駕嗎?
酒精測試儀15算酒駕嗎?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根據酒駕行為性質的嚴重程度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