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測試儀測出多少算酒駕?男子收費站遇檢查滿頭大汗一測酒涉嫌醉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二十毫克每一百毫升,小于八十毫克每一百毫升的駕駛行為屬于飲酒駕車。會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第四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二十毫克每一百毫升,小于80毫克每一百毫升l的駕駛行為屬于飲酒后駕車。大于80毫克每一百毫升屬于醉酒后駕車。
男子收費站遇檢查滿頭大汗一測酒涉嫌醉駕
水母網3月16日訊(記者李波通訊員王錦升)3月10日,煙臺高速交警萊山大隊民警在榮烏高速萊山收費站開展執勤執法行動時查獲一起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當日20時50分許,執勤民警在萊山收費站例行勤務,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執勤交警攔下了一輛白色轎車,透過車窗,民警發現駕駛員神情緊張,滿頭大汗,民警詢問駕駛員是否身體不適,駕駛員表示天氣有點熱。此話引起了民警的警覺。當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發現快排式酒精檢測儀有酒精反應。隨即,民警要求駕駛員熄火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下車后駕駛員走路狀態并不自然。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0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面對執勤民警的檢查,司機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態度很誠懇。
經了解,駕駛員宮某家住牟平區,晚上5點左右在開發區喝酒,因為孩子生病在萊山區住院,家人讓其馬上趕到醫院,所以情急之下就酒后駕車上路了。民警考慮到情況特殊,一邊安撫駕駛員情緒,按照法律程序迅速帶駕駛員宮某到醫院抽血,一邊聯系宮某的同事和代駕將宮某帶回。宮某的血液樣本已送至檢驗機構,一旦結果認定其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他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煙臺高速交警萊山大隊提示:醉駕危害大,請廣大駕駛人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給自己、家庭、他人帶來傷害,親朋好友間聚會也要相互提醒,堅決阻止酒駕醉駕。
標題:男子收費站遇檢查滿頭大汗一測酒涉嫌醉駕,來源:水母網、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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