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后怎么拿回駕駛證?
酒駕后怎么拿回駕駛證?不少朋友不知道酒駕后怎么拿回駕駛證,下面小編介紹酒駕后拿回駕駛證的方法,希望能幫到大家。酒駕后應該本人即駕駛人需重新考取科目一,通過即可取得駕駛證。且必須本人重新考取且領取。
方法步驟
1、飲酒后駕駛,駕駛證暫扣6個月,罰款1000到2000,扣12分。
2、駕駛人應當先憑交警出具的“駕駛證暫扣證明”,處理交通違章。
3、然后再憑證明在15天內到車輛管理所,接受理論學習,參加理論考試。
4、理論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在暫扣期過后憑“考試合格證明”領取駕駛證。
“酒駕后怎么拿回駕駛證”知識延伸
酒駕后駕駛證會被暫扣6個月,罰款1000到2000,扣12分。駕駛人憑交警出具的駕駛證暫扣證明處理交通違章,再憑證明在15天內到車輛管理所接受理論學習,并參加理論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暫扣期過后憑證考試合格的證明方可領取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六十八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