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是一件好事,但是過度自信可能會變成自負――駕駛員張某就因為過于自負,讓自己的酒駕變成了醉駕,被巴南警方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今天(15日)上午,記者采訪了巴南區交巡警支隊李家沱勤務大隊的劉警官,他回憶了這起讓人印象深刻的案件:“11月11日晚上,我們在巴濱路珠江城路段設卡查酒駕,大約晚上9點50分的時候,迎面開來了一輛面包車,我們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沒想到這次檢查就發現了大問題,駕駛員張某身上明明有一股酒氣,可他卻拒絕承認,還自信地接受了酒精呼吸測試,結果測試儀顯示結果為78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
▲張某進行酒精呼吸測試
劉警官告訴記者:“張某的測試結果非常危險,因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酒精測試值為78mg/100ml為飲酒駕駛,80mg/100ml以上就是醉酒駕駛了。醉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要吊銷駕駛證五年,構成犯罪最高會被處以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所以一般飲酒駕駛的駕駛員都慶幸自己的測試值低于80mg/100ml。”
沒想到張某聽說78mg/100ml的結果后,卻表示:“我沒有喝酒哦!”在劉警官詢問其是否對測試結果有異議時,張某直接回答:“我肯定有異議啊!”
雖然劉警官事先警告張某:“抽血結果可能更高哦!”可張某卻堅稱自己沒喝酒,還再三強調:“不說這些!不說這些!”
劉警官只能帶張某去抽血,并將血樣送檢。經過重慶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張某血檢值為88mg/100ml,達到了醉酒駕駛的標準。
▲張某執意要求血檢
在得知自己從飲酒駕駛變成醉酒駕駛,身份由違法嫌疑人變成了犯罪嫌疑人后,張某后悔不已。他向劉警官交代了醉酒駕駛的原因:原來張某在11月11日晚和朋友在渝中區學田灣吃飯喝酒,期間喝了紅酒和白酒。恰好朋友的車擋了道,他主動說幫朋友把車開回巴南珠江城。
被查酒駕之后,張某認為自己很清醒,而且平時酒量大,呼氣測試值可能高了,就抱著僥幸心理要求血檢,他完全沒有想到,一旦喝酒就是飲酒駕駛,血檢肯定不可能脫罪。
目前,張某因涉嫌醉酒駕駛被巴南警方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劉警官希望通過此案提醒廣大駕駛員:“酒后駕駛害人害己,無論酒駕人員怎樣辯解、耍賴、心存僥幸,都逃不過法律的嚴懲,所以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來源:上游新聞
聯系人:趙先生
手 機:銷售:13808839053 售后:0755-23775679 服務時間:工作日9:00-17:0
公 司:深圳市豐兆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五和南路41號和磡工業區A4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