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檢測儀多少算酒駕,“吹22”屬于酒駕嗎?
在現場被交警要求吹的酒精測量儀器多少數值是酒駕?多少又是醉駕?
現場測量的酒精儀器是呼氣酒精含量測量,呼氣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不過交警使用的儀器已經自動將呼氣酒精含量值換算為血液酒精含量值,儀器顯示的數值就是血液的酒精含量
除了呼氣酒精測量,還可以要求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測量。
根據國家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之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時就夠成酒駕。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構成醉駕。
酒駕、醉駕的處罰
酒駕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的2000元一下的罰款。此前因酒駕已受過處罰的,再次酒駕,處10日一下的行政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吊銷駕駛證。
醉駕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因各地不同政策,刑事處罰的立案標準不同),吊銷駕駛證,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提出異議
對認定為酒駕、醉駕的結果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復議,對于行政復議的結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溫馨提示
千金萬銀,難比生命之貴;千悔萬恨,難補酒駕之禍。
(來源:作為律師我想說百家號,標題:“吹22”屬于酒駕嗎?對酒精測量結果不滿可以起訴交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