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測試儀準不準 酒駕簡單自測辦法
節假日期間,親朋好友團圓聚會,難免要喝酒助興。大家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是,仍舊會有一些“酒友們”抱有僥幸心理,甚至還會問“少喝點兒就能逃過檢測吧”、“過了好一會兒了,應該檢不出吧”
事實上,酒精檢測儀遠比我們想象中要靈敏得多,只要呼氣中有一點點酒精含量,它都能準確地檢測出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檢查酒駕的靈敏利器
通常的酒后駕車的檢測方法:
1.檢測人體的血液酒精濃度
2.檢測呼出氣體中酒精濃度
交警在執法現場使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可以快速檢測車輛駕駛員呼出氣體中的酒精含量,它可是交警們在現場檢查酒駕的有效利器。
靈敏檢測有保障
當人飲酒的時候,酒精被吸收,但并不會被立即消化,一部分酒精揮發出去,經過肺泡,被人呼出體外。經測定,呼出氣體中的酒精濃度和血液中酒精濃度的比例是2200:1,也就是說,每2200ml呼出氣體中的酒精含量和1ml血液的酒精含量是相等的。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可以測定駕駛者呼出氣體中的酒精含量,從而計算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主要由氣路、電子線路、傳感器及顯示器等部件組成。使用氣路采集被測者呼出的氣體,利用電子線路和傳感器使被測氣體中的酒精成分發生電化學反應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在這過程中產生了電子遷移,就形成了微弱電流(一般是微安或納安級別),通過檢測電流流過的量就可以計算出被測氣體中的酒精含量,轉化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就顯示在顯示器上了。
根據《計量法》,交警部門使用的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被納入到市場監管總局頒布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需定期進行強制檢定。在用的每一臺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都必須依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657-2019《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進行周期檢定(檢定周期6個月),檢定合格后方能用于交通執法。
酒駕的判罰
由于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的測量結果受測試者以及環境的影響較大,因此交警部門在現場測酒駕時,往往會進一步采取抽血化驗的方法確定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并進行判罰。
酒駕的規定
根據我國國家標準《GB19522—2010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我國對酒駕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珍愛生命,杜絕酒駕!